公示材料
一、項目概況
永豐路東、昌興路南地塊位于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漕湖街道永豐路東側、昌興路南側,地塊總占地面積為132676.56m2。地塊內1992 年之前為農田、民宅(無小作坊生產活動)、水塘(種植雞頭米);1992 年蘇州春涼環保設備廠成立,部分廠房位于地塊內,2007 年蘇州誠達五金散熱器有限公司成立,部分廠房位于地塊內;2019 年地塊內所有企業、民宅拆除,水塘(種植雞頭米)、灌溉溝渠用本地塊土壤及周邊居民房建設時開挖的基坑土壤進行平整;目前地塊內為空地,長有雜草、樹木,西北部存在水塘,地塊內中部存在一條橫穿東西硬化道路。根據《蘇州工業園區蘇相合作區用地規劃圖(現行控規拼合)》,本地塊具體規劃用途為醫療衛生用地(A5),屬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地塊共布設28 個土壤監測點位、11 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一個底泥監測點位、一個地表水監測點位。共送檢 193 個土壤樣品(包含 19 個土壤平行樣)、14 個地下水樣品(包含2 個地下水平行樣)、1 個底泥樣品、1個地表水樣品至實驗室進行檢測。監測因子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 中45 項因子、pH、石油烴(C10-C40)、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鋅、鋁。
三、結論與建議
土壤和底泥樣品檢測項目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標準 DB4403/T 67-2020)規定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 類標準限值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第一類用地標準限值,地表水樣品檢測項目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V 類限值,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可作為后續地塊開發利用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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